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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虚空之筝,嵇康广陵散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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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嵇康、字叔夜,魏帝黄初四年(223年前后─263年前后),三国魏譙郡銍(今安徽省濉溪县(宿县))人,因曾官至曹魏散大夫,故后世又称嵇散。

        国古代著名的学家、思想家、音乐家。為魏晋时期人团体竹林七贤之一,与阮籍齐名,并称嵇阮,同為魏末学界与思想界的代表人物,在生前即具有非常高的声望及号召力。

        因捲入朋友吕安的诉讼而入狱,当时执政的司马昭忌惮他的影响力,在钟会的建议下将其处死。

        嵇康喜欢读道家的著作,容止出眾,不注重打扮。娶沛王曹林之女长乐亭主為妻(曹操的曾孙女)。

        嵇康是竹林七贤个性最刚烈的一个,向来我行我素,不顾世人怎样议论,司马氏集团在朝后,他立刻辞官隐归山阳县。(今河南)

        虽然嵇康喜欢把自己打扮得不修边幅,但内心却很孤傲,最讨厌势力的小人,和攀龙附凤的人。

        在嵇康的《圣贤高士传》裡,对歷史上著名的清高人士有很高的评价,却对周武王、孔等人排拒在外,也看得出他多麼讨厌出仕之人。

        歷史上关於嵇康的生平资料非常传奇化与奇幻化,多见於野史小说,即使是作為正史的《晋书》也存在著如同神怪故事一般的描写,这令他的生平记载严重缺乏有跡可循时间轴,令后世学者难以整理出一个準确而又可信的年表。

        然而事迹的模糊并不影响他的重要性。

        嵇康的主要成就在於,身后留下了许多学作品,不仅反映出时代思想与并且给后世思想界学界带来许多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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