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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六章 条条大路通……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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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赵宋,甚至是李唐时代,官府虽不是士绅大户们一张名帖就能支使的动的,却也只是力度上的大小而已,本质没甚变化。官府是要给士绅大户们颜面的。

        但现在陆皇帝追求的却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官府不会因你是大户巨室或是有功名,就以为是“国家根本”,而另眼相看了。大小事上都会给你一分体面,可以享受一定意义上的豁免和优待。

        陆皇帝虽然知道口号是不可能真的实现的,但他从心里上是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也可能是这前后无形之中的照应,而叫后人误会了。

        他的心思没这么深邃。挖坑的水准是有的,却也不至于这般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很振聋发聩,早两年时候就已经被陆谦叫喊出去了。当时配着齐军‘清洗’天下的狠辣劲,是很具有震慑意义的。

        但事实上呢?陆皇帝只是把过往官府的一些司法弊端给革除了,好比凡人下跪,和民告官先挨顿揍。并且是把讼师改为律师,身份上给予了巨大提升。

        要知道,讼师自古就有,这些人识文断字,知晓律法,按道理讲是有本事的。可事实上他们的社会地位却十分之低下。

        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邓析,其被视为古代讼师的鼻祖。此人擅长诉讼,其辩论之术无人能敌,史书记载其往往“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并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然而,邓析被本国当政者上卿驷歂视为扰乱民心的祸首,予以杀害。又如,《唐律疏议·斗讼律》规定:“诸为人作辞蝶,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到了赵宋时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衙门每结案之前,几乎必先办讼师。

        现下陆皇帝就是将讼师的地位抬高了一些,在法律上允许原告与被告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虽然从心理上讲,陆皇帝自己也不对律师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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