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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郑权怒吼一声,镔铁三尖叉高高举起,勇猛地向陆谦杀了上来。
性格粗犷的郑权虽然有着一个汉名,可他并非是汉人,是归化没几年的吐蕃人。
他们粗鲁傲慢,看不起柔弱的汉子,却又羡慕中原灿烂的文化和百姓舒适的生活。他们会有意的卖弄着自己的勇武和粗暴,敝弄胸怀,显露出他一身虬结的肌肉和道道伤疤。这在他们眼中不是无礼,而是一种勇敢者才会拥有的勋章。郑权部族自从归化后便就恭恭敬敬,李从吉甚是爱他的粗鲁直率,把郑权视为自己的爱将。
现在他就盼着郑权能够建功!不说是杀了那陆贼,至少也是拦下他们的兵锋。
状若疯狂,郑权三尖叉挥动之间隐含风雷之声,威猛如虎。!!!
林冲拍马高高地腾空跃起,四肢舒展,落身跳到了密集的宋军群中。挥动起长矛,连扫带刺,几个呼吸时间就在宋军中清理出了一个大大的空白。
郑权打马杀来。
林冲的蛇矛直直的刺去,浑铁点钢蛇矛,势若穿石之箭,招式明了,却裹着夷非所思的疾速。
“当!”三尖叉触碰到了蛇矛上,可长矛去势却纹丝不变,郑权脸色剧变。
他的力气可是在汉中周遭都鼎鼎有名的,但全力一击之下,却是自己的双手如遭剧震,虎口喇喇淌血,而对面这个看着体型比自己还消瘦一圈的贼将,却连身子都没在马背上晃动一晃,这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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