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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起源 (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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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有一个以正常健全的价值观为主流的社会环境。要让犯罪者意识到自己在“犯罪”,让犯罪行为与他们固有的道德观形成强烈的冲击,以产生纯正的“罪恶感”。

        其次,不能让他们习惯于犯罪。要让他们认为犯罪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这样的情况下犯罪才会有快感。

        经过多次尝试,“普罗米修斯”总结出了一个最方便,最高效的方法。

        找一个正常的人类社会,挑选十个十八岁的少年男女(这个年龄段的人类的感性最强,且价值观,道德观正处于形成完固的阶段),通过诱导、强制等手段促使他们互相残杀。

        经过很多次的完善,“神的游戏”诞生了。

        首先,从抓捕来的神体内收集神核。

        然后挑选一个未经恶魔污染的“原生态”的世界。(它的周围有许多与之高度相似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内的一个较小的区域范围内(往往是一个市)挑选出十个十八岁的少年男女。同时备份他们的肉体。

        往他们的体内植入神核,这样就能赋予他们超能力。

        设置一个游戏管理员(简称gm),gm的体内随时携带十个人的肉体备份。

        在他们的身上设置一些诅咒和祝福。使他们的寿命减为100天,并且杀死其他人可以收割对方的寿命,等等,以构成严谨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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