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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年穿着一身破旧麻衣,踩着一双露底的草鞋,身上从来不带半分钱。
可他却从来过得很好,比绝大多数人都好。
吃最好的菜,喝最烈的酒,去最好的青楼,每到一地,他都是商家们最喜欢的豪爽客人。
有人说,路不平一天吃喝掉的钱,平常人家一年都可以吃穿不尽。
可想,他这个穷鬼,活得多么幸福了。
他虽然是个穷鬼,却是个天下间最讲信义的穷鬼。
一个会帮忙,讲信义的人,总是不缺朋友的。更何况,他的朋友往往都很有钱。
这若是还活不舒服的话,世上还有谁能活得舒服呢?
可这个活得舒服的人,又为何来这样一个荒凉之地呢?这里可没有最好的菜,最烈的酒,也没有最好的青楼。
他要去杀一个人!这个人叫知行乐。
路不平说得认识这个人他,也没有见过他,路不平要杀他,只因为他杀了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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