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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yan城一工地挖出大量古钱币遭村民哄抢,市博物馆希望当地老百姓能及时上交,避免给国家造成损失。
所以说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最大的区别是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地下的宝藏也随之有了“公有”属性。
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这是国家公有的********在法律上的反映。
但地下宝藏归国家所有合理吗?
如果发现的是文物。则一般不因个人的发现,或先占而所有,各国各地区多数都规定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
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这就是说,文物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但是1989年,晚清名臣徐继畬第六代孙女徐惠云,将徐老留下的297件文物捐献,以换取奖金与户口。然而迄今不仅户口没有解决,其中的28件文物也下落不明。
虽然说文物国有是国家对文物的一种保护,个人的力量再强,也不能保证代表中国历史文化地位的文物流传到其他国家。
然而在国内,政府部门强制上交、国家保护广受质疑、上交者所获酬劳过少,等等因素叠加在一起,造成了目前文物收藏认识的混乱。
其实一个国家,文物属于个人或者是国家就有那么重要?只要这件文物不走出国门。不就完全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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