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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可是法治国家,你说有罪当斩,就有罪当斩了?
有看官看到此处,或许要笑,大明,影视作品里头最黑暗的朝代,居然还法治国家,你妹啊!
实际上呢!大明还真就是法治国家,即便是锦衣卫或者东厂拿人,也要驾帖,驾帖相当于皇帝的敕命,由司礼监签发,但是,合格的驾帖还需要经过六科中的刑科,没有刑科的签署,等于后世所说的法律程序不完善,而大明的官绅是不认这个没刑科签署的驾帖的,也就是所谓[矫诏],他们便要抗旨。
所以有关大明的史书中,动不动什么六科给事中,一个个眼高于顶很牛的样子,能不牛么,皇帝的敕命没他们批准,就不具备法律程序,叫做矫诏。
《万历野获编》中有这样的描写“祖制:锦衣卫拿人,有驾帖发下,须从刑科批定,方敢行事,若科中遏止,即主上亦无如之何。如正统王振、成化汪直,二竖用事,时缇骑遍及天下,然不敢违此制也……”
王振公公,汪直公公,这两位都是权倾朝野、不可一世、神通广大的大公公,人家也有走法律程序的,并非一般人想象的那般,我想拿谁就拿谁,想杀谁就杀谁,真要那样儿,那不叫神通广大,那叫做神经病。
《明神宗实录》记载了这么一个事情,说锦衣卫指挥使骆思恭给皇帝上奏章抱屈:陛下,刑科给事中姚若水又挂冠而去了,整个刑科一个办事的人都没有,俺们锦衣卫要办案子都没法出示驾帖,内阁批评俺们锦衣卫尸位素餐,俺们冤屈呐!俺有心只凭驾帖拿人,可又坏了律法规矩,俺要等科臣们上任办公,又拖延了公务……万岁,俺老骆求您了,您就让候补给事曾汝召、韩继思赶紧上任,俺们锦衣卫才好给万岁爷办差事哇!
骆思恭上了奏章之后没多久,《明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七年八月乙丑:“大学士方从哲题:昨兵部接出圣谕,逮问辽东经略杨镐。天威赫然,远迩震詟。继接吏科及锦衣卫揭帖,皆言奉旨提官,其驾帖名由刑科给事中佥名,官较赍捧前去,然后地方官有所凭据,今刑科缺官日久,见有候命曾汝召、韩继思二员,伏望即赐允用。俾令署印,以完奉旨逮问之事。
说白了,刑科给事中若是皇帝或者司礼监的人,厂卫就厉害,若刑科给事中是内阁的人,文臣们就厉害,可你若说人家没有依法办事,这就是污蔑了,人家也是严格走法律程序的。
故此,宋夏宋百户就问闻人师师,下官何罪之有,你凭什么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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