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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年纪比他更小的少年,他的身上至少有二十几道伤口,身上一袭白衣已被鲜血染红,但是他的身子依然挺得笔直,一步一步沉稳而坚定地走来。
他们有很多惊人的相似之处,同样倔强,同样自信,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以杀人为职业的杀手。他们很快就成了朋友,后来,他们又成了兄弟。这个少年,就是任我杀。
任我杀,你现在在何处?
他和任我杀已经整离别了九个月零十八天,这九个多月以来,任我杀就像是空气一样消失了,全无踪迹,他再未听说过关于任我杀的故事。
想起朋友,他只感到全身都在热,热血沸腾。他大口饮尽杯中酒,倏地长身而起,大声道:“小二,结帐。”
“大爷这就要走了么?如果大爷高兴,再喝上三天三夜也无所谓。”店小二快步走来,满脸都是谄媚的微笑。
“你是不是觉得我像是个酒鬼?”燕重衣忍不住觉得有些好笑。
店小二居然没有否认,点头哈腰道:“小人的确从未见过像大爷这么会喝酒的人。”
“我身上就只有够喝这么多酒的银子,再喝下去……”燕重衣看了他一眼,悠悠道,“只怕就要打秋风了,难道你愿意让我白吃白喝?”
店小二的脸上笑意更浓,摇头道:“大爷尽管放心,就算你把小店的酒全都喝光了,也不会有人撵你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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