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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大哥选择的是一把很普通的开山刀。
对于这个选择,二哥他们表示有点看不懂,那把刀都有点锈了,还不如选把崭新的家伙,起码自己看着也舒服啊。
大哥给的回答很简单:“这把刀留着不用也是浪费,还不如用了这一次,直接扔了,估计用完这次都得卷刃了吧........”
于当天傍晚,二哥他们一行人便赶到了第一个目的地,金豪酒店。
这是《新胜记》旗下最大的场子,也是那天他们社团话事人所在的地方。
“彪豪就在楼上,咱们现在上去干掉他就成。”二哥把脑袋从车窗伸了出去,微微眯着眼睛,看了看酒店的大门,说:“哥,我再问你一次,你是不是真的确定要跟我们走一条路了?”
大哥笑了笑,问,你说呢?
“这条路不是你想的那么轻松啊,哥,你真想明白了?”二哥担心的问。
“我现在跟罗汉一样,就是个在逃的通缉犯而已。”大哥叹了口气:“破罐子破摔吧,不走这条路,我还能走哪条路?更何况你们都是我的弟弟,难道我能看见你们在这儿冒险,自己躲在后面享福?”
二哥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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