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网站长久运营 请在浏览器设置 *关闭广告屏蔽管理* 方可正常阅读 谢谢支持!!!!......!》
21世纪的中国物权法肯定属于当代物权法、宏观物权法的新品种。既然如此,如果我们光是运用传统物权法、微观物权法的眼光来审视这一切,总会有词不达意、不遂人愿甚至犯错误的时候。物权法本身是个系统工程,当然应当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和一般均衡原理来解析一切物权现象与物权本质、运动规律。物权法条文本身是不讲理论的,其浓缩化、简约化、抽象化、深奥式的法律条文要靠广大的理论工作者来一齐研讨。而且物权法还是最重要、最深奥、最广谱的法律之一,即使是资深的法理学家一辈子也研讨不完。络化的物权主体与客体体系,犹如人身上的血管一般遍布全身。其法律关系、物权关系、法锁关系、信托关系和合同关系、排他关系、人事关系、对世关系、社会关系错综复杂,综合衡量制度物权、担保物权和普通物权的法律地位与法律关系,综合分析三大类物权之法定物权与意定物权、内部物权与外部物权、有形物权与无形物权、动态物权与静态物权、成长物权与消灭物权、现实物权与未来物权、自益物权与他益物权、公益物权与共益物权,以及深刻剖析制度物权、担保物权和普通物权其中的大物权与小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合物权与分物权、有物权与无物权、正物权与负物权、正物权与反物权、加物权与减物权、长物权与短物权、长物权与消物权、除物权与零物权等等,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研究完毕的。
无论是东方社会或者是西方社会都必须面对这样的现实:所谓的物权制度,本身是具有等级差别的物权制度。制度物权优于担保物权和普通物权,担保物权优于普通物权,这是肯定了的。这三大类物权中又可以划分出若干等级制物权。以普通物权而言,可能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用益权、单一使用权、享用权五个等级,这几个等级中可能发生制度信托物权、普通信托物权,以及有权占有、无权占有和善意占有、恶意占有等等。以所有权而言,或可以划分为专属所有权、专有所有权、专控所有权和一般所有权,以及制度信托所有权、普通信托所有权等等。几乎所有的物权法只简单扼要地规定“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并没有规定物权的全部等级,也没有规定制度信托所有权、普通信托所有权等等。这样一来,许多人到头来只能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或者是一知半解。
既然制度物权法融入到了普通物权法xs63洋大观450万字于“满汉全席”,是奉献给全世界物权法理学爱好者的饕餮盛宴。
物权法的本职工作就是确认、保护、利用物权,使得自然界和人世间的各种有形物与无形物能够物尽其用、合理利用。谈到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物权制度,自然而然地联系到制度物权法、政策物权法和新技术物权法中来了。中国物权法包括普通物权法和担保物权法两大板块,实际上里面穿插了一定的制度(政策)物权法,形成了“三合一”的体例,并且是公法与私法“二合一”的体制,涵盖了全社会各种所有制的物权主体,各种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物权客体。
于是,所有制关系法、所有权关系法、用益物权关系法、担保物权关系法以及有权占有关系法、无权占有关系法等等纷纷粉墨登场,对于人们确认、保护、利用物权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中国物权法浓缩化、简约化的程度是令人费解、无法忍受的。主体与客体、权利与义务等项目几乎是包罗万象的,而仅仅只有247个条款。殊不知,德国物权法是个纯粹的私法,条目多达552条。因此上,全面深刻地解析中国宏观物权法的重担就落在了广大理论工作者的身上。
近20多年来,广大理论工作者为起草、讨论、制订物权法作了许多铺垫性工作,物权法颁布后迅速形成“物权法热”,为普法教育和执法工作提供了许多卓有成效的理论指导。现行的物权法权威解读文本计有42万字,也是一种主流的理论著作,也为广大读者解决了许多疑难问题。问题在于,这种权威解读文本主要是讲立法背景、立法理由,原来是专门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而准备的,总体上还是比较简略的。那么,本作品是该解读文本十倍的篇幅,可以作为物权法专著、物权法教程和物权法权威解读文本的辅助读物。从博士后到中小学文化程度者都很适合阅读,而且完全应当以此宏观物权法文献来拓展阅读内容。
21世纪的中国物权法肯定属于当代物权法、宏观物权法的新品种。既然如此,如果我们光是运用传统物权法、微观物权法的眼光来审视这一切,总会有词不达意、不遂人愿甚至犯错误的时候。物权法本身是个系统工程,当然应当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和一般均衡原理来解析一切物权现象与物权本质、运动规律。物权法条文本身是不讲理论的,其浓缩化、简约化、抽象化、深奥式的法律条文要靠广大的理论工作者来一齐研讨。而且物权法还是最重要、最深奥、最广谱的法律之一,即使是资深的法理学家一辈子也研讨不完。络化的物权主体与客体体系,犹如人身上的血管一般遍布全身。其法律关系、物权关系、法锁关系、信托关系和合同关系、排他关系、人事关系、对世关系、社会关系错综复杂,综合衡量制度物权、担保物权和普通物权的法律地位与法律关系,综合分析三大类物权之法定物权与意定物权、内部物权与外部物权、有形物权与无形物权、动态物权与静态物权、成长物权与消灭物权、现实物权与未来物权、自益物权与他益物权、公益物权与共益物权,以及深刻剖析制度物权、担保物权和普通物权其中的大物权与小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合物权与分物权、有物权与无物权、正物权与负物权、正物权与反物权、加物权与减物权、长物权与短物权、长物权与消物权、除物权与零物权等等,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研究完毕的。
无论是东方社会或者是西方社会都必须面对这样的现实:所谓的物权制度,本身是具有等级差别的物权制度。制度物权优于担保物权和普通物权,担保物权优于普通物权,这是肯定了的。这三大类物权中又可以划分出若干等级制物权。以普通物权而言,可能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用益权、单一使用权、享用权五个等级,这几个等级中可能发生制度信托物权、普通信托物权,以及有权占有、无权占有和善意占有、恶意占有等等。以所有权而言,或可以划分为专属所有权、专有所有权、专控所有权和一般所有权,以及制度信托所有权、普通信托所有权等等。几乎所有的物权法只简单扼要地规定“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并没有规定物权的全部等级,也没有规定制度信托所有权、普通信托所有权等等。这样一来,许多人到头来只能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或者是一知半解。
既然制度物权法融入到了普通物权法
深刻剖析制度物权、担保物权和普通物权其中的大物权与小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合物权与分物权、有物权与无物权、正物权与负物权、正物权与反物权、加物权与减物权、长物权与短物权、长物权与消物权、除物权与零物权等等,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研究完毕的。
无论是东方社会或者是西方社会都必须面对这样的现实:所谓的物权制度,本身是具有等级差别的物权制度。制度物权优于担保物权和普通物权,担保物权优于普通物权,这是肯定了的。这三大类物权中又可以划分出若干等级制物权。以普通物权而言,可能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用益权、单一使用权、享用权五个等级,这几个等级中可能发生制度信托物权、普通信托物权,以及有权占有、无权占有和善意占有、恶意占有等等。以所有权而言,或可以划分为专属所有权、专有所有权、专控所有权和一般所有权,以及制度信托所有权、普通信托所有权等等。几乎所有的物权法只简单扼要地规定“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并没有规定物权的全部等级,也没有规定制度信托所有权、普通信托所有权等等。这样一来,许多人到头来只能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或者是一知半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