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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康安一来是朝廷重臣,此时刚平定完廓尔喀,获乾隆爷四字公爵,加封“忠锐嘉勇公”,从此与兆惠、明瑞、阿桂一起,成为四大“四字公爵家”。
用这样的重臣来办吉林的案子,便是宗室,亦要尊重。
还有一层,福康安在乾隆四十二年曾经当过吉林将军,对于吉林的人参事务有经验。
此外,此时任吉林将军的宗室恒秀,跟福康安还沾亲——福康安的亲姑姑、孝贤纯皇后的妹妹,嫁给了宗室萨喇善,为萨喇善的二娶继妻;而这个宗室恒秀就是福康安这位姑父萨喇善的儿子。
尽管,恒秀是庶出,不是福康安姑姑的亲生儿子,但是宗族关系若此,两人还是姑表兄弟。
综合上述三个缘由,乾隆爷才特地将福康安从四川调回来,赴吉林来查这个巨大亏空的案子。
按说,凭以上三点缘由,福康安办这个案子应该很快就有回响。况且他是武将,在这事儿上拿出沙场上的手起刀落、干净利落来,这也是皇上他老人家所期望的。
可是福康安却辜负了乾隆爷的期望,人到吉林去,只暂时将恒秀请旨革职,其余迟迟查不出个动静来。
十五阿哥叹了口气,“汗阿玛已经传下谕旨,申饬福康安瞻徇亲谊、包庇罪臣……“
“汗阿玛说‘本应治以应得之罪,因念其办理廓尔喀一事,不辞艰险,著有劳绩。是以姑从宽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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